日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9次缔约方大会(COP29)各缔约方,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的标准及其动态更新机制达成共识,标志着全球碳市场机制的正式启动,也是各国通过交易碳信用额度实现气候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全球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作为一种市场化减排机制,碳市场通过为碳排放“定价”,激励企业和国家采取措施,从而实现减少全球碳排放,多年来受到广泛重视,但也因规则难制定、协调难达成等原因始终难以推进。
在此背景下,COP29通过全球碳市场机制相关准则意义重大。全球碳市场机制是各国为通过交易碳信用额度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具体来说,就是由项目开发商向联合国监督机构申请注册项目,获取联合国认可的、可以在国家、企业或个人之间通过双边、多边或单边协议交易的碳信用额。其核心价值在于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减排国际合作,以更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
就各国现有的碳市场实践而言,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前景是积极与不确定性共存。积极在于,一是COP29新达成的相关共识将有力推动制定和强化新的减排规则,为全球碳市场的启动运行奠定基础;二是这一机制可以更高效地将资源引向发展中国家,节约它们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本,提高积极性;三是终于解决了机制建设中的焦点——双重计算问题,确保碳减排量不被重复计算或认领,增强了全球减排事业的完整性。而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各国目前在碳信用对实际减排的贡献、碳信用标准等问题上依然存在分歧,需要进一步协商和合作。
对于正坚实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中国,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建立具有多重价值。首先,建立全球碳市场机制有助于推动中国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其次,更大的减碳服务需求可以促进中国在清洁能源和能效提升技术上的创新;再次,更频繁的减碳交流将为中国提供更多与其他国家在减排技术、资金和政策等方面合作的机会;最后,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建立也可以帮助中国碳市场自我完善,并提升全球减碳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与此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全球碳市场机制可能带来的挑战,包括与碳市场相配套的政策体系、碳市场数据的准确性、透明度以及碳市场国内外标准对接与协调等。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中国必须首先明确自身定位:中国应争取成为全球减碳事业的表率、重要的碳汇供应方、碳交易机制的完善者、积极的减碳技术开发者与分享者。对此,我们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特别是在清洁能源、能效提升、碳捕获技术等方面,减少对高碳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二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鼓励高科技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向低碳、绿色方向转型。三要持续完善国内碳市场机制,包括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优化配额分配方法等。同时加强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四要强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议题,推动全球碳市场规则制定,争取更大话语权。中国可以通过南南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机制,分享低碳技术和经验,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五要发展绿色金融。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碳市场和低碳项目发展。六要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通过教育、媒体宣传等手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七要制定长期的低碳发展战略,通过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明确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与路径,将政策延续性、稳定性的制度优势保持下去,确保各行业、各地区按照国家战略目标推进低碳转型。
一般来说,大宗交易者的活跃度能显著影响一个市场的活力。在全球碳市场的起步阶段,中国减碳事业的体量和发展速度决定了其在全球碳市场机制建设中的地位不可或缺,也将为全球碳市场加速成型、及早让全球减碳事业驶入“快车道”注入“中国动力”。
(作者是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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